票据背书
写所接收票据单位的信息
票据
背书就是在可转让的票据后进行填写所接收票据单位的信息,加盖
印鉴
进行转让。如:
支票
就可以进行
背书转让
。
名词解释
背书是指
持票人
在票据背面或者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
签章
,将汇票权利让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如果付款人不能偿付,背书人有付款义务。《票据法》规定,背书必须做成
记名背书
。
通俗的说法也就是把这张
票据转让
给别人
背书人
=转让票据的人
被背书人
=收到票据的人
种类
效力表现
1、权利转移的效力、权利证明的效力(只要
背书连续
)、
权利担保
的效力(背书人担保
承兑
付款)。
2、背书的禁止:禁止
附条件背书
、禁止
部分背书
,禁止无记名背书。
3、
票据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
票据债务人
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
付款请求权
和
追索权
。
4、票据采取“严格的显名主义”
5、票据的固有属性: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设权性、流通性’
6、要式性指必须按照法定记载事项记载于票据上并签章;
7、无因性指
票据行为
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有效,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
8、文义性指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必须按照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承担责任;
9、独立性指票据上的各种行为独立发生效力,其中一个行为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3 19:03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名词解释
种类
效力表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