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流通
金融术语
票据流通是指票据仅凭背书或交付即能易主。
让与
一般
债权
的转让。如合同。又称通知转让或者过户转让。
特点:(1)写出
转让书
的书面形式,表示转让行为并由转让人签名;
(2)在债务人那里登记过户,或书面通知原债务人;(所以又被称为过户转让或通知转让)
(3)
受让人
获得的权利要受到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
(4)三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原债务人。
转让
适用于物权凭证的转让,如
保险单
、提单、
仓单
等。又称交付转让。
特点:(1)通过
单纯交付
或背书交付,无需告知原债务人;
(2)受让人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利,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票据上所有的当事人起诉;
(3)受让人获得票据权利,并不优于其前手,而是继承前手的权利,即,仍要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
(4)两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
流通转让
是票据的基本特性。
特点:(1)通过
单纯交付
或背书交付,无需告知原债务人;
(2)
受让人
取得票据的全部权利,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票据上所有的当事人起诉;
(3)受让人获得票据上的权利优于其前手,即:受让人的票据权利不受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
(4)两个当事人:转让人,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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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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