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
民主决策。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前的民意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民情信箱、民情日记本、民情接待室、民情沟通员、民情恳谈会等一系列互动的民情反映渠道建立起来的。“社情民意”,说到底就是要注重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广大群众“急、难、愁”,是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
(2)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成文(或 草案),然后针对性地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现。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公民在了解政策的有关规定后,才会就此发表意见,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