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
内容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依据
扩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资源。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也是公民积极参与决策的过程。
方式
公民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等方式向政府反映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意义
决策机关广泛地了解民意,提高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积极性。
原则
1、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把握政策导向。
2、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力求真实。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抓住重点。
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注重质量。
5、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体现政协特色。
6、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讲求时效。
与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的区别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前的民意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通过民情信箱、民情日记本、民情接待室、民情沟通员、民情恳谈会等一系列互动的民情反映渠道建立起来的。“社情民意”,说到底就是要注重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广大群众“急、难、愁”,是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
(2)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成文(或 草案),然后针对性地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现。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公民在了解政策的有关规定后,才会就此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参考资料
湖南岳阳:55名市民成为首批市长民情速递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4-01-11
围绕民生献计出力 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新浪网新闻首页.2017-02-24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6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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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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