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
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
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定义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选举方式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服务站
在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北京计划将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和服务功能分离,组建专门的社区服务站。今后,社区居委会将主要承担民主自治职能,筹集社区公益资金,指导物业管理等。而社区服务站则将统一形象标识,开展便民、公益性服务,了解社情民意。
此外,北京还将分批分期地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在人、财、物方面彻底分开。除了少数部门有特殊职能的行政部门外,大部分行政部门不再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中社会组织包括社团,非企业的民间单位等,民办高校、100多个市级社会团体都不再有政府部门做“婆家”。
服务站成立以后,社区内将形成“两委一站”的格局,即居委会、党委会和服务站。服务站与居委会接受党委会的领导,服务站完成政府下派的行政事务,居委会履行自治职责,服务站同时受居委会的监督。
重要性
社区工作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的稳定与发展,对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