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贡献总额
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
社会贡献总额是指企业为国家或社会创造或支付的价值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及有关费用和净利润等。
定义
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为社会创造国民收入的总额,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即企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提工资数额)、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净额、应交增值税、应交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所得税关税、其他税收、净利润等。
内容
劳保退休统筹:指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中: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是指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公益性捐赠等,但不包括盈余公积金中公益金部分。
应交增值税为负数的以零填列。应交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其他税收:是指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四项小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房产税)和在其他业务支出中列支的营业税以及其他新增税种等。关税:指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中交纳和代为交纳的关税。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8 03:13
目录
概述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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