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参与机制是以社会公众对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对社会公共
利益、公共事务的自觉认同为
基础,通过对社会发展活动的积极参与实现发展的过程和方式。
第二,它可以动员、组织、支持和推动人民采取行动自己解决相关的发展问题,形成以社区或其他行动场所为载体的自治机制,将社区性的或某一活动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交由成员自己来治理。可以通过各种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执行过去由政府执行的某些公益性职能,形成对政府机制的制约和补充。例如,可以在教育、扶贫、妇女儿童保护、环境保护、下岗工人再就业以及人口控制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四,可以在促进政府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伦理道德体系的形成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