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住宅,在
欧洲亦称之为“社会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兴建、补助兴建或民间拥有之适合居住房屋
社会住宅(social housing) ,在
欧洲亦称之为“社会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兴建、补助兴建或民间拥有之适合居住房屋,采“只租不卖”模式,以低于市场租金或免费出租给所得较低的家户或特殊的弱势对象的住宅,此一名词定义仅为概念指称,各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实际运作所使用之名称不尽相同,例如
美国称之为affordable housing、
日本称公营住宅、
香港称
公共屋邨(简称
公屋)、
新加坡与
马来西亚称
组合房屋(简称
组屋)等,台湾又因为年代法源和地方政府政策施行而有不同名称之社会住宅,例如平价住宅、出租国宅、公营住宅、青年住宅、劳工住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