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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拼音:shè)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甲骨卜辞以“”为“社”,战国时加“示”成为“社”。“社”本义指土地神,又指祭祀土神,由此引申指祭祀土神的日子或地方。周代以二十五家为“社”,故而“社”也引申为一种基层行政单位,后还引申指某种从事共同活动的集体组织,现代也指某些机构。
文字源流
甲骨文中无“社”字,上古“”就是“社”的本字,写作图1,就像地面上的一堆土,先民聚土成堆,以便祭拜滋生万物的土地神。“社”字最早出现于战国《中山王鼎》铭文,写作图2,左面的“”,表示神主;右下一横,代表大地;右上“木”,代表在土上生长的万物。古文作图A,承续早期金文字形。篆文省去右上“木”,并将原大地的指事符号“一”写成“土”。
“社”的原始形态是一堆封土,其本义就是土地之神——社神。后来,祭土地神的地方亦称“社”,即社庙。“社”为土地神,“稷”为谷神,古代帝王为了祈求天下太平,每年都要祭祀社稷之神。社稷在周代即被奉为国家主神。后来,社稷成了国家的象征,人们就用“社稷”来代表国家。现代人讲的“以一定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社会”一词可能与古代基层行政单位“社”有关。周代的制度规定,每二十五家就要立一个社庙,故而“社”也引申为一种基层行政单位。所有的“社”会合起来即可成为一个“社会”。
详细释义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一上】【示部】常者切(shè)
地主也。从示、土。《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
𥙭,古文社。
【注释】从示土:徐锴本作“从示、土声”。周礼:周朝的礼制。
说文解字注
“地主也”注:《五经异义》:“今《孝经》说: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为社。古《左氏》说:共工为后土、为社。许君谨案曰:《春秋》称公社,今人谓社神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郑驳之云:“社祭土而主阴气。”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谓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谓雷曰雷公,天曰天公,岂上公也。”《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社稷之神若是句龙、柱、弃。不得先五岳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乐》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总神,即谓社也。六乐於五地无原隰,而有土祇,则土祇与原隰同用乐也。”玉裁按,许训社为地主,此用今《孝经》说,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传》,则与《异义》从《左氏》说者不符。盖许君《异义》先成,《说文》晚定,往往有《说文》之说早同於郑君之驳者。如社稷、昊天、圣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
“从示土”锴土下本无“声”字。《韵会》所引是也。地主为社,故字从示土。
“《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注:《左氏传·昭公廿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许既从今《孝经》说矣。又引古《左氏》说者,此与心字云“土藏也,象形。博士说以为火藏”一例,兼存异说也。郑驳《异义》,以为社者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然则句龙配五土之神祭於社。
“《周礼》:‘二十五家为社。’”注:《风俗通义》曰:“《周礼》说二十五家为社,但为田祖报求。”许云《周礼》者,《周礼》说也。贾逵、杜预注《左传》,高诱注《吕览》,薛瓒注《五行志》皆同。《晏子春秋》“桓公以书社五百里封管仲。”《吕览》“越以书社三百里封墨子”,《史记》“将以书社七百里封孔子”,皆谓二十五家为里,里有社,故云“书社”若千里。郑驳《异义》引《州长》职曰:“以岁时祭祀州社”,是二千五百家为社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以下,谓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引《郊特牲》“唯为社事单出里”。是郑不用《周礼》说,与许异。
“各树其土所宜木”注:《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注:“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若以松为社者,则名松社。”《五经异义》,许君谨案:“《论语》所云,谓社主也。”郑无驳。注《周礼》从许义。按,《庄周书》之“栎社”,高祖所祷之“枌榆社”,皆以木名社之遗。《韩非子》云:“社木者,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堀穴托其中,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阤。”此可见树木为主之制。○社为地主,而尊天亲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与祡禷为伍。常者切,古音在五部。
“𣒮,古文社”注:各本从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声韵》所引。从木者,各树其土所宜木也。
广韵
常者切,上马常 ‖土声鱼部(shè)
社,社稷。又汉复姓,二氏。《风俗通》云:“齐昌徙居社南,因以为氏。”何氏《姓苑》云:“右扶风有焉。”又有社比氏。常者切。三。
康熙字典
【午集下】【示部】 社;部外笔画:3
古文:𥙲、䄕、𥙭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 竝常者切。闍上声。土地神主也。《礼·祭义》: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诗·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万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龙为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谓社为后土。杜预曰:在家则主中霤,在野则为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礼·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按:社为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即《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于此行焉,此北郊之社与郊对举者也。又王社,《载芟》:诗序所谓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诗序所谓秋报社稷者,于此行焉,祭土谷之神,而以句龙后稷配,此库门内右之社,不与郊𠀤称者也。盖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内之土谷,均名为社,而大小则不同耳。
又私社。《前汉·五行志》:建昭五年,兖州刺吏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瓒注: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私社也。
又书社。《史记·孔子世家》:楚昭王将以书社地封孔子。注:二十五家为里,里各立社。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
又社日。《月令广义》: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
又后世宾朋会聚曰结社。《事文类聚》:远公结白莲社,以书招渊明。
又谢灵运求入净社,远师以心杂止之。
又江淮谓母为社。《淮南子·说山训》:社何爱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复姓。《风俗通》:齐昌徒居社南,因以为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鲁切,音土。《前汉·叙传》:布历燕齐,叔亦相鲁。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➊“礻”窄“土”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土”高。❷“礻”,㇇(横撇)与竖相接在横中线。❸“土”,首笔横从田字格中心起笔;竖笔的起笔与左旁点持平;长横起笔于“礻”下侧。
书法欣赏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韵书集成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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