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说:“礼的
应用,以
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至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礼的作用就是调节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增加人的文明性,减弱竞争的残酷和剧烈,提高社会的温情和谐度。有时候,一声“对不起”便能化解剑拔弓张的冲突,一句“不要紧”,便能给人送去一阵温暖的春风。
俗话说,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国家有法律来限制每个人的行为,这些都是“礼制”的表现,只有遵循了这些礼制,才能成为一个知礼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可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