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20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他安定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中原,却遭到排斥打击。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
辛弃疾,生于1140年5月28日,字幼安,号
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市)人。南宋爱国词人。他出生时家乡已被金所占领,二十一岁参加
耿京领导的抗金起义军,任
掌书记,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
奉表南归,高宗召见,授
承务郎,转
江阴签判,他不顾官职低微,进《
九议》、《
美芹十论》等奏疏,具体分析南北政治军事形势,提出加强实力、适时进兵、恢复中原、统一中国的大计,均未被采纳。后任
司农寺主簿,出知
滁州、知江陵府兼湖北
安抚使、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湖北转运副使、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等,任职期间,都采取积极措施召集流亡,训练军队,奖励
耕战,打击豪强以利国便民。后被诬落职,先后在
信州上饶、
铅山两地闲居近二十年。晚年被起用知
绍兴府兼浙江安抚使、知
镇江府。在镇江任上,他特别重视伐金的准备工作,但为权相
韩侂胄所忌,落职。一生抱负未得伸展,1207年10月3日,终因忧愤而卒。后赠少师,谥号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