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镇,隶属于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地处洛南县西北部,东邻
石坡镇、
城关街道,南连城关街道,西接
麻坪镇,北依渭南
华阴市和
华州区。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36千米,总面积180.16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名石门镇。
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设石门里。清初为北乡石门。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石门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石门镇。
1953年,改石门区。
1958年,改石门公社。
1966年,改称长征公社。
1968年,复石门公社。
1983年,设石门镇。
1985年,将留题乡、下铺乡并入。
1997年,将花庙乡、陈涧乡并入。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辖石门街1个社区,王桥、桥河、杨河、马湾、刘家、苏冯、下铺、安沟、桥上、花庙、东山、三岔、罗沟、留题、张湾、太白岔、杨城、陈涧、黄龙铺19个行政村;下设186个村(居)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石门镇下辖2个社区、12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石门街社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石门镇地处洛南县西北部,东邻
石坡镇、
城关街道,南连城关街道,西接
麻坪镇,北依渭南
华阴市和
华州区。辖区东西最大距离5.4千米,南北最大距离36千米,总面积180.1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石门镇地处秦岭以南、蟒岭以北,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境内山地约占总面积的72%,河谷、川道约占28%。海拔为500—1100米,最高海拔龙王殿1273.1米。
气候特征
石门镇境内最低气温-18℃,最高气温37℃。无霜期年平均175—194天,年日照数1800小时左右。年平均降水量790—83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7—9月。
水系水文
石门镇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主要河流有石门河、五龙河、黄龙河等,境内总长40.8千米,与县河汇合后,经洛河汇入黄河。
自然资源
石门镇境内矿藏资源丰富,金属矿种有金、银、铅、钼、铁、钨、锰等,非金属有石英砂、二氧化硅等。农业耕地面积2.75万亩。林地面积18.7万亩。森林覆盖率78.2%。
自然灾害
石门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早春的霜冻、夏季的冰雹、滑坡体、泥石流、水石流等。
人口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辖区总人口2412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4万人,城镇化率43.1%。另有流动人口1864人。总人口中,男性13461人,占55.8%;女性10663人,占44.2%。2011年,石门镇人口出生率11.4‰,人口死亡率7‰,人口自然增长率4.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34人。
截至2018年末,石门镇户籍人口26667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石门镇地方财政收入249.7万元,比上年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4860万元,比上年增长2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5%。
2011年,石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4元。
第一产业
2011年,石门镇农业总产值达到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石门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薯类为主。2011年,石门镇粮食生产1.13万吨。
石门镇主要经济作物以核桃、烤烟为主,其中核桃产量867吨,产值1500万元,烤烟种植面积6780亩,产值1440万元。林业特产品主要有核桃、柿子等。中药材主要有天麻、红参、柴胡、党参、五味子、连翘等。
石门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石门镇生猪饲养量5.36万头,年末存栏21027头;家禽饲养量13.6万羽。2011年,石门镇畜牧业总产值5687万元。
第二产业
2018年,石门镇有工业企业42个;其中,规上企业6个。
第三产业
2018年,石门镇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个数16个。
交通运输
石门镇境内省道202贯穿全境,主干道有巡庵路等。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有村级文化广场7个,农家书屋20个;农民体育文化健身工程7个,面积2800平方米;特色文化有“奇石”“花卉”“麦秆画”等。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有线电视用户达6800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6693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7%。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有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208人,专任教师12人;初中1所、完全小学8所、初级小学6所。中小学在校生1870名,专任教师14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卫生事业
截至2011年末,石门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中心卫生院1个;病床30张,固定资产总值47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8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助理执业医师12人,注册护士4人。2011年,石门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7236人次,住院手术78台次,出院病人756人次。
2011年,石门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3.8/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3159人,参合率96%。
社会保障
2011年,石门镇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70户,人数2764人,支出184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58人,支出17.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55人,支出17.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05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24人次,共支出156.4万元;农村临时救济84人次,支出4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5人。新增就业人员113人,有6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