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黄连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特产
石柱黄连,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
品质特点
石柱“神农牌”黄连具有枝肥、肉厚、条长、色艳和有效成份含量高等特点,其小檗碱(Berberine)(又称黄连素)含量达5.20-7.69%(《中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不得小于3.6%);黄连生物碱(黄连碱(Coptise)、甲基黄连碱(Worenine)、巴马亭(Palmatine)、药根碱(Jatrorrhizine)等)含量在0.5%以下。此外,尚含木兰花碱(Magnoforine)和一种青荧光酸(Lumicaruleicacid),即阿魏酸(Ferulic acid)。
生产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盛产名贵中药材黄连,有中国黄连之乡的美誉。据史料记载,742年(唐天宝元年),石柱“上贡黄连十斤,木药子百粒”。公元10-13世纪(北宋)地理总志《太平寰宇记》载:“忠州领五县:临江、丰都、垫江、南宾、桂溪,土产苦药子、黄连……”。时州领五县,唯南宾(今石柱)县产黄连。约1360年(元末明初)开始人工栽培始。1775年(清乾隆四十年)《石柱厅志》记:“药味广产,黄连尤多,贾客往来,络绎不绝”。20世纪初的民国时期,石柱黄连年产量即达4000担。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中国银行所编《四川省之药材》记:“味连,只有家种,专产石柱”。1959年《四川医学院学报》之《黄连史》曰:“峨眉洪雅野生品种驰名天下,石柱栽培品种品质优良,产量甲全国”。1989年在首届中国道地药材学术研讨会上,石柱黄连被确认为道地黄连。
石柱黄莲主要生产在石柱县黄水镇黄水国家森林公园大风堡原始森林区,该地区独特的气候、水质和土壤条件是石柱黄莲的最佳生长区,1991年,国家农业部投资在黄水镇建立国家黄连GAP示范基地,该镇还建立了中国最大的黄连交易市场。
2009年,“石柱黄连”地理商标申报成功后,该县黄连价格节节攀升,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到7000余人种连。2010年在地黄连达5万余亩,每年可采收黄连约30万公斤,产值突破3000万元。
生物性状
石柱黄连为毛茛科黄连属植物黄连Coptis chinensis Franch.的干燥根茎(味连),采用搭棚荫蔽栽培,立夏采种,秋季播种(苗期两年),春季移栽,五年后秋季采挖,抖掉泥沙,剪除须根、茎叶,土炕柴火干燥,竹笼脱毛,撞去残留须根及泥沙,除去杂质即为成品。
产品多集聚成簇,常弯曲,形如鸡爪,故俗称“鸡爪连”,药材商品为“味连”。表面灰黄色或黄褐色,粗糙,有不规则细节状隆起、须根及须根残基,有的节间表面平滑如茎干。上部多残留褐色鳞片,顶部常有残余的茎或叶柄。质硬,断面不整齐,皮部橙红色或暗棕色,木部鲜黄色或橙黄色,呈放射状排列,髓部有的中空。气微,味极苦。
产品主含小檗碱(黄连素),另含黄连碱,甲基黄连碱、掌叶防己碱、非洲防己碱、棕榈碱、巴马亭碱等多种生物碱,尚含黄柏酮、黄柏内酯。性寒,味苦。入心、肝、胆、脾、胃、大肠六经。
产品功用
泻火解毒、清热燥湿,有抑菌、抗病毒、降压、利胆、利尿、镇静、镇痛和增强白血球吞噬等作用,临床常用于烦热神昏、心烦失眠、湿热痞满、腹痛泻痢、目赤肿痛、口舌生疮、耳道流浓、牙痛、消渴、湿疹、湿疮、烫伤、吐血、衄血、痈肿疔疮及妇人阴中肿痛等症。酒黄连善清上焦之热,用于目赤、口疮、牙痛、耳浓、喉肿等五官疾患;姜黄连清胃和胃止呕,用于寒热互结,痞满呕吐;萸黄连舒肝和胃止呕,用于肝胃不和,呕吐吞酸。以黄连磨人乳治疗眼疾效果甚佳。药理研究证明,黄连还具有抗微生物及抗原虫、抗癌、抗辐射、促进细胞代谢,改善循环系统,松弛平滑肌等作用。另有研究发现,黄连具有降血脂、血糖、血压功能,对治疗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皮肤病和某些肿瘤有一定疗效。
荣誉认证
1954年“石柱黄连被列为国药”,实行统购统销,当年达63万余斤,占全中国三分之二;1958年四川省政府批准在石柱黄水建立中国第一个黄连种植场和科学技术研究所;1989年在山东泰安“全国地道药材研讨会”上,“石柱黄连”被与会176位专家一致确认为地道黄连;2001年11月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中国优质中药材(黄连)示范种植基地”;2003年12月被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定委员会确定为“重庆市名牌农产品”;2003年12月23日“石柱黄连原产地保护”已获专家评审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10月10日发出144号公告;石柱黄连GAP认证,已于2004年8月23日---25日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AP认证中心专家检查评审通过。2004年4月获中国名牌与市场战略促进委员会“中国著名畅销品牌”称号;2004年8月获国家GAP认证通过。
2020年7月27日,石柱黄连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了对石柱黄连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4年10月10日对石柱黄连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4年第144号)。
地域保护范围
石柱黄连原产地域范围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柱黄连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石柱府文[2004]8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即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枫木乡冷水乡悦崃镇石家乡沙子镇临溪镇王家乡三益乡桥头乡中益乡龙潭乡洗新乡金竹乡金玲乡六塘乡三星乡鱼池镇龙沙镇大歇乡黄鹤乡、马武镇、新乐乡下路镇三河乡南宾镇等26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植范围:在海拔1000至1800m之间的适宜种植区域。
(二)种子种苗:采用石柱县内自繁自育的毛茛科植物黄连coptis chinensis franch的种子种苗。
(三)工艺技术要求
1、栽培:严格执行石柱黄连规范化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2、采收:应于每年秋季以专用工具人工采收;
3、加工:采用传统黄连炕、以柴火烘烤、干燥,用竹编槽笼脱毛;
4、运输:运输容器应通气、干燥、防雨、防潮,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易串味物品混装。
(四)质量特色:
1、感观要求。
统货:身干,体实,顶部有桩口,表面灰黄色或黄褐色,断面黄色或橙黄色,无焦黑、霉变、虫蛀;枝连:单枝,身干,体实,无须毛,无整枝亮桥,枝长3cm以上,直径0.3cm以上,无焦黑、霉变、虫蛀。
2、理化指标:
小檗碱以盐酸小檗碱(C20H17N04.HC1)计:统货≥5%,枝连≥7%;安全水分:≤14%;总灰分:≤5%;杂质:≤1%;汞≤0.2mg/kg;镉≤0.3mg/kg;铅≤5.0mg/kg;砷≤2.0mg/kg。
专用标志使用
在石柱黄连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需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设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原产地域产品申报机构提出申请,应向经审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5 09:32
目录
概述
品质特点
生产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