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
石家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接受其领导。接受市民政局社团办的监督管理。协会为河北省音乐家协会团体会员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协会业务范围:(一)积极组织会员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大力开展各类音乐活动,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倡导广大作者,解放思想思想,锐意创新,创作出既有时代感,又具艺术魅力的精品力作。(二)积极发展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公开化建议和意见和建议。(三)积极举办各种音乐培训班和学术研究,评奖等活动,为会员全面提供信息服务,努力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各种类型的比赛,演出,学术交流、观摩活动,丰富人们的音乐文化活动。(四)加强与兄弟市及行业委托的有关业务,沟通政府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调研,为政府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五)承办政府及行业委托的有关业务,沟通政府与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调研,为政府有关决策提供依据。(六)开展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内部考评和监督机制,对违反章程和行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