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初时,石塘咀一带只是一个荒芜的山坡。由于盛产优质的
花岗岩(麻石),可作建筑材料之用,吸引了一批以打石为业的惠州客家人到来开采。
1903年,石塘咀的填海工程完成,却成为一荒芜而偏远的地方。1904年,香港第13任港督弥敦抵港,刚好上环水坑口街妓寨被大火夷平。弥敦灵机一触,下令所有妓寨一律迁至石塘咀,决定利用色情事业该区得以开发。石塘咀因而名盛一时,成为集黄赌毒于一身的红灯区。当时石塘咀有数百间妓院,“大寨”70多家,妓女近2000人,酒楼40家,而依靠妓寨维生的人更接近5万人,遂有塘西风月之称。以当时香港人口不足50万来说,香港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是依赖石塘咀生存。
不过在香港日据时期,因为日军总督部颁令所有华人妓院必须迁到石塘咀的“娱乐区”,所以石塘咀曾再度繁华起来。当时石塘咀被易名为“藏前区”(假名:くらまえく),大酒家和妓寨都相继复业。高峰时期,领有牌照的妓院有五百多家。不过当时民不聊生,能够上妓院的只有一批日宪密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