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借入的或者为抵偿某项
债务而借入的款项。
如果企业的
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
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
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再进行支付。
2、借款利息的处理(1)直接支付借款利息(2)预提
短期借款利息(3)归还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