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是zhī xiān xíng hòu,中国北宋程颐提出的关于知行关系的学说。它强调的是由知到行这一认识的后一环节,即理论指导实践。程颐说:“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颜子所好何学论》)。
他认为应该始终把认识封建道德义理放在第一位,只要有了知,行是自然而然的。他举例说,譬如有人要去京师,必须知道出什么门,走什么路,否则便去不了。于是得出结论:“须是识在所行之先”,“知了方行得”。
朱熹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观点,认为学问不外乎致知、力行两件事。他经常知行并提,强调两者不可偏废。但要究问知行先后,他则说“当以致知为先”。他认为《大学》先讲“格物、致知”,然后才讲“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庸》先讲“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然后才讲“笃行”,都是教以知先行后的次序,这个次序是不能颠倒的。程朱竭力反对“只说
践履,不务穷理”。程颐说:“人谓要力行,亦只是浅近语。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朱熹也说:“义理不明,如何践履?今人多教人践履,皆是自立标致去教人。”南宋的陆九渊亦主知先行后说。这种理论受到明末清初王夫之、颜元等唯物主义哲学家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