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个盲人,晚上出门的时候总是会点着一个灯笼,每当人们看到灯笼的时候就知道是他来了。有一个人问他,你看不见,为什么还要点着灯笼呢?他回答说,我虽然看不见,但别人看的见我。
黑夜里,瞎子走路将会发生三种可能:一是被别人撞倒:二是被障碍物绊倒:三是走进
死胡同。如果瞎子在黑夜里“点灯走路”则将会发生另外三种可能:一是照亮了别人,避免被撞倒;二是给别人提醒有障碍物,避免了绊倒;三是别人善意地为
瞎子指明通路,从而没有走进
死胡同。比起我们这些不盲的人,这位点灯的盲人是何等的睿智啊。
从直观上看,一个双目失明的盲人,根本就没有白天黑夜之分,他既看不到蓝天白云,高山流水;也看不到桃红柳绿,白雪皑皑。也许他压根就不知道那灯光究竟是什么样子,在他的世界里上苍赐予他的就是一片漆黑。所以,他根本没有点灯之必要,即使点了也是白费。
但从深层次看,确很有必要。其一,在屋内掌灯,最起码可以告诉别人,瞎子还活着,并且活在一个“明亮”的世界里。其二,瞎子倘若在
漆黑的夜间行路,点着一盏灯不仅可以为他人行路提供便利,更能够起到不被他人碰撞,有效保护自己的作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我们虽然有一双明亮的
眼睛,但不客气的说我们更象是一个“瞎子”。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虽然看到了许许多多,但充其量也只是看到了世界的一点皮毛;我们虽然能够明确辨认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却无法看到对方的内心世界。瞎子看不见,所以也就不会瞎折腾,而我们看得见,却常常会瞎折腾,尽管自己已是满脸的麻子,却可以指责对方脸上不该长出的某个小雀斑;尽管自己已经腐败的“掉了渣”,却可以在大、小会议上要求别人“
反腐倡廉”。这样的看得见,远比看不见更为可怕。面对许多的未知数、不理解、看不懂、认不清,我们又比真正的瞎子好多少呢?
从“
白费”的角度看,现实生活中的“
白费蜡”现象要比瞎子点灯式的“白费”有过之而无不及。瞎子“白费”的只是小小的一枝蜡烛,而双目明亮者“白费”的却是无数枝蜡烛。州官沉湎于
灯红酒绿、
声色犬马之中耗费的是纳税人供奉的“
蜡烛”;百姓虽望尘莫及,但自得其乐的搞起四人方桌对阵,“长城”砌到天明,耗费的是自家的“蜡烛”,只要不惊扰四邻自然无人指责。为什么我们搞个不夜城都不认为是“白费”,可怜的瞎子点了一盏小小的灯就是白费呢?确有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霸道”。
人无信仰,胸无大志,混世度日,无谓耗费青春者,活于世间与瞎子无异,不妨点亮一枝蜡烛既照亮自己,又照亮别人。有了这盏心灯,也许你会活得更轻松、更潇洒,小日子会过得更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