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衙门
机构名
机构名。职掌督捕旗下人逃亡之事。顺治十一年(1654) 准尚书王永吉之奏,设兵部督捕衙门,有满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人,满汉司员各六人。后以太仆寺少卿协理,不久又改为左右理事官,秩四品,与太常寺、太仆寺少卿同。康熙三十八年(1699) 裁督捕衙门,并入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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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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