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迹传真业务
将用户交发的文字、文件、合同、图表、稿件等资料按原样传送到收报地点投送给收报用户的一种公众传真业务
真迹传真业务,指将用户交发的文字、文件、合同、图表、稿件等资料按原样传送到收报地点投送给收报用户的一种公众传真业务。
分类
真迹传真分为国内真迹传真和国际真迹传真两种。
办理
用户使用真迹传真业务,需到办理此项业务的电信局交发;以机关单位和外国使、领馆名义交发的传真,需加盖单位公章。交发的真迹传真要求是:①交发文件、合同、图表等,要求纸质洁白,并以16开纸张的大小为限。②文字书写的真迹传真应使用规定格式的发电纸,并用黑色墨水书写,笔划均匀,字迹清楚,每个汉字、字母,数码大小要符合规定字号。③每份传真只能书写1个收报地名,传真内容较多时,可分作几份传真填写、交发。④收报人名址部分应使用全名址详细书写。国内传真除少数民族地区有特殊规定外,应用汉字书写,国内外文传真限用中文和英文书写。国际传真不能使用电报挂号代替收报人名址。真迹传真的投送和查询与公众电报的有关规定相同。
资费
真迹传真业务资费,依规定的发电纸面积,按页和国内,国际不同收费标准计费。国际真迹传真来报向收报用户收取一定的投递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9 22:06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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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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