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六)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七)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八)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
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外宣、机要、保密、档案、以及后勤保障、目标考核与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信息调研、内部审计、史志编纂、督查督办、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行政审批改革科。负责拟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调整、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市级部门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动态管理。负责“放管服”改革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拟订政务服务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部门进驻和退出市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审核和监督。负责审核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其他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牵头处理政务服务行为投诉。负责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指导县(区)、园区的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和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并指导实施。对市本级和下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的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牵头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
(五)平台建设管理科。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牵头工作,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负责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平台(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理。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人事财务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市政管局党组按照市委规定设置。
现任领导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翔宇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万勤芳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吴永枢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鹏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