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
工商管理领域术语
企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服务网点核查备案日期
2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07-11
4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2011-07-11
5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2011-07-08
8葆婴有限公司2010-07-02
10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9-02-06
11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11-25
13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8-03-12
15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11-21
18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2007-09-03
19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2007-08-24
20完美(中国)有限公司2007-08-17
21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2007-07-02
23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2007-06-27
24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5-28
26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2007-04-20
28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3-15
29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03-15
30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007-02-06
31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2006-12-31
32雅芳(中国)有限公司2006-07-24
辨别方法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依法审查申报材料的基础上,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商务部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经批准并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的直销企业名单,并实时更新。通过查询直销企业名单,可辨别该企业是否为直销企业。
不可开展业务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不可以直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直销企业的直销产品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辨别合法直销员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与直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向其颁发直销员证,并通过企业信息披露网站(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具体网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本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查询直销企业公布的直销员名单,查验直销员证、推销合同等信息,可辨别直销员身份。
举报违规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企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6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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