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盱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19〕9号),制定本规定。
主要领导
局长:朱志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按规定负责全县各类经济开发区、经济园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县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七)组织协调全县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推进全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九)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依法监督与管理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全县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三)研究提出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五)负责全县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六)协调海关、银行、外汇、税务、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取消由政府公布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划转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权。
3.取消划转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粮食管理职责。
4.取消划转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调查相关职责。
5.取消划转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
6.加强划转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7.加强划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权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8.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保密、应急、信访、双拥、安全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固定资产和网站的管理工作。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商务领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组织起草商务领域有关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核。牵头负责局新闻宣传、政务信息、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协调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
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与县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对接、处理。负责督促抓好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及县政府有关商务综合执法工作的协调落实等。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
(二)外资管理科(外经外贸科)。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落实促进区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开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初审、转报。开展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初审、转报。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业务统计分析、目标督查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年报工作。指导规范全县外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组织全县重大涉外经贸促进活动。负责全县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联系服务工作,开展外商投资纠纷投诉办理和调解工作。参与和各国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经贸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协调工作。承担盱眙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合作机制的经贸工作牵头和协调工作。联系县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拟订全县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县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调查,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县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县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协调组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推进落实我县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相关工作及我县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应对工作,配合开展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工作。负责全县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应对经贸摩擦工作。拟订全县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和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负责展会规划、促进与管理。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工作。联系县进出口商会等相关商协会。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以及拟订实施我县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县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负责全县海外经贸网络建设与管理。承担本部门对外合作交流管理。承担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盱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相关工作。
(三)内贸流通科(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县内贸流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工作,促进社区商业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市场及商贸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相关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配合拟订我县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拟订我县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工作。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主任)4名。
其他事项
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县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按《盱眙县商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盱眙县商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