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盘锦市政府工作部门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机关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管理全市质量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管理名牌产品工作;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负责对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地核查;负责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证后监管。
统一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查处生产领域中的质量违法行为;承担全市打假的日常协调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企业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考核;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和进口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统一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工作;对计量检测和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认证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负责全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组织制定节能标准;负责对用能产品的计量、节能情况以及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受理并调解、仲裁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设设备等方面的纠纷和投诉;查处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领导班子
梁建松: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李 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法规宣传、执法打假和质量管理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监察科、工会)、法规科、质量管理科、稽查局。
荣丽智: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质量监督科、食品安全科、产品所。
姜德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锅检所、特检所、培训中心。
夏荣恒: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计量和标准化工作。分管计量科、标准化科、计量检定测试所、代码中心。
韩光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兼鲅鱼圈区局局长
负责鲅鱼圈区局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教育培训、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财务预算、决算编制,经费及罚没财物缴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局及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宣传科: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工作。
4、质量管理监督科:指导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和品牌价值评价;组织贯彻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事项;组织实施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拟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5、标准化科:负责全市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的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标准化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计量科: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强制检定工作;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重点管理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审批;建立计量公正行(站)的审批;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计量、认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承担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察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办理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车用气瓶除外);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许可(压力容器、电梯除外);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8、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科: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包装标准化监管。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
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辽宁省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班子.辽宁省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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