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保险是承保因抢劫或资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种保险。在我国,盗窃保险还未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开办,仅作为普通财产保险中的一种附加险。按我国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的条款规定: 投保财产保险的,可以附加盗窃险。在保险期限内,对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偷窃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坏,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根据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3条规定: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是不保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在中国,盗窃保险还未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开办,仅作为普通
财产保险中的一个附加险。按中国
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的条款规定:投保财产保险的,可以附加盗窃险。在保险期限内,对存放于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偷窃所造成的灭失损坏,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别人盗窃所致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