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就是
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复制他人的
银行卡、信用卡以及密码,提取现金供自己使用;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一种
违法行为。
盗刷是指用各种非法形式复制他人信用卡,从而盗取持卡人资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主要为持卡人在信用卡未丢失、支付密码未告知他人的情况下、资金被完全陌生的第三方冒名消费、转账提现。
从作案方式来看,盗刷主要表现为违法行为人或犯罪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持卡人信息,并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制作伪卡,然后通过
自动取款机(即ATM机)或多功能支付端(即“POS”机)在本地、境内异地或境外,盗刷卡内资金。
从作案的主要手段来看,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因银行过错导致持卡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被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截获,例如在ATM机周围安装摄像头等设备盗取信息、在ATM机上安装吞卡装置、盗取真卡内资金;第二类是因持卡人自身的过错导致银行卡信息泄漏,比如银行卡丢失、密码泄露等持卡人未妥善尽责的履行保管义务;第三类是银行卡信息泄漏原因不明,如黑客侵入银行系统盗取持卡人信息来制作伪卡。
2024年1月初的某个夜晚,家住北京的张先生,某天夜间突然遇到手机莫名黑屏、震动、不受控制的情况。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立刻报警。警方调查发现,张先生的钱被支付到泰国一家免税店,买了一块1.5万元的手表。警方提示:不要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操作银行卡也要谨慎。如果没有境外消费需求的话,可联系银行暂时关闭境外支付功能,避免财产损失。
2025年2月,从事手机销售的赵女士,在通过视频向“客户”出示收款码后,账户里的资金却被离奇转走了。警方推测,犯罪分子通过支付宝“付款码”和“收款码”切换的间隙,将受害人的“付款码”截屏或者拍摄下来,同时因为受害人开通了支付宝“免密支付”功能,犯罪嫌疑人利用“免密支付”将受害人的钱进行盗刷。
经过民警深入研判,一个以黄某为首、长期在湖南及广东等地流窜作案的专业盗刷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7人通过“隔空”盗刷付款码手段实施犯罪,作案200余起,涉案资金一百余万元。目前,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5年2月,社交媒体上有多位网友反映,自己的苹果手机突然收到了要求重设密码的弹窗提醒,在修改密码后出现了锁屏密码失效、银行卡疑似被盗刷等问题。苹果客服表示,确实有电信诈骗会模仿苹果的一些格式发送信息给用户,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