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教育局是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布局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内心戏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四)统筹管理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研究生招生与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和组考工作。指导全市高(中)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和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工作。归口管理市直教育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彭伟才:党组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主持市教育局党组、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
欧阳林:党组副书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国际交流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法制宣传科、民办教育科、教育强市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李长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分管教育督导科。
郭庆葭: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分管局机关党委(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宣传统战部)、民办教育党委、局机关纪委、秘书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教师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普通话测试站、创建办、市教育技术装备所。
余正生: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扶贫办、阳光服务中心、计财财务、职成教科、信息宣传、市特殊教育学校。
文燕青: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管理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计财科、信息中心、市中心幼儿园。
何立山: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主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李 武:市教育考试院院长。主持市教育考试院全面工作。协管安全管理科、计财科、兼教师工作科。
夏跃平:市教育工会主席。分管市教育工会。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绩效考核、文电、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行政后勤、机关财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行政审批改革和法制宣传科(政务服务协调科)
负责新闻宣传、教育事业方针政策宣传,以及政策咨询服务、来信来访、督查督办、网络舆情控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教育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工作,管理教育政务窗口。
(3)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办法;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教育预算、学校基建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机关、直属单位归口管理单位财务工作、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负责对直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协助查处教育系统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4)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德育;负责制定基础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归口管理普通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艺体科目除外);指导普通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指导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
参与拟订全市市属高等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统筹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教育工作;负责拟订职业教育评估标准,组织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工作;规划并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及学历、学籍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选用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设置、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政策,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实训工作;指导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业务工作;联系协调全市高校工作;负责全市终身教育与社区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活动;拟订相关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协助学校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7)民办教育科
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协调处理共同性矛盾和问题;指导监督区县(市)实施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和办学设置审批工作,组织含高中学历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设置审批工作,实施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广告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办学评估。
(8)教师工作科
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统筹中小学教师培养的规划和组织专项培养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三区支教”、教师对口支援和教育援藏、援疆工作;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工作;组织好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指导师德管理者队伍建设;做好“益阳名师”的遴选、推荐、培养工作;做好特级教师的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
(9)教育督导科
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0)安全管理科(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维护稳定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校车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市属教育教学机构防范和处理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牵头负责教育系统的禁毒工作。
(11)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工资社保等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12)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13)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关工委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部门关工委工作。
(14)机关党委(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统战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教育教学机构处级干部的酝酿、提名、考察、呈报、考核、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市属教育教学机构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研究学校党建政策和理论;指导市属教育教学机构党建工作;按党的组织隶属关系承办召开党代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党员教育及党校工作;负责指导市属教育教学机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和指导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5)民办教育党委
负责市直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16)市普通话测试站
负责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参与开展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教育。
(17)市教育考试院(益阳市教育考试院)
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普通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考风考纪建设,处理招生考试中的偶发事件和违纪舞弊事件;负责指导、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信息化和考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
(18)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益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担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承担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等;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贷后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好社会捐资助学等相关工作;协助湖南胡杨基金会开展奖励、资助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学生资助工作。
(19)教育工会
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积极推进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制度,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20)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益阳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协助市教育局拟订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益阳智慧教育云平台与益阳教育网、益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教育电子政务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有关教育管理的大数据,为市教育局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组织教育信息资源的汇聚、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承担教育信息化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
(20)市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益阳市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归口管理全市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机关行政编制为27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兼市教育纪工委书记1名,工会主任1名,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副主任督学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市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部部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市教育纪工委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工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含市委教育工委干部工作部副部长1名、党建工作部副部长1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3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按益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管理)。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湖南省第三届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推广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