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审计局是安化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1984年4月7日依据《宪法》规定设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与上级审计机关负责。
单位简介
现有工作人员45名,其中离、退休人员15名。内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法制股牌子)、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加挂行政事业审计股牌子)、农业资源与环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贸审计股。2009年5月,根据安编发【2009】17号文件,新增1个乡镇财政审计站,为二级机构。
公开承诺
一、依法审计,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财政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安排审计项目,加强重点领域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宏观调控目标的落实,促进我县3+2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实行限时审结制度,避免重复审计,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的负担。
四、文明执法,客观公正。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审计单位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五、廉洁审计。加强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自身建设,严守廉政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六、接受监督,求真务实。认真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严格为当事人保密。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行业或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3、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4、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
6、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 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
8、县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五)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光和宏观调控措施,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受县委、县人民政府委托,实施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干部任免机关委托,实施对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益阳市安化县审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月,获得“湖南省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