皿(拼音:mǐ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
甲骨文,其古字形像碗、盆之类的容器。本义即容器、器皿,可泛指碗盘杯碟等盛器。
象形字。“皿”的甲骨文字形(图1、2)就像带底座的碗、碟、盘、盆等之类的饮食器具的形状。上面是盛食物的碗口,有些字形两边有耳环(图2),也像口沿外翻的样子;中间两条斜线是支撑碗的柱体,下面一横是底座。入周后,表示器身的弧线多数不再向上伸展,而变作趋于低平的浅弧。西周晚期起,表示器座的两条竖线间,或填加一二横画为饰,这在东周习见。战国时代,已经低平的浅弧线两端又反其势向下弯转,这就完全失落了器身特点,经秦汉渐变,两端下折线与底部横线终于碰接,为汉后楷书继承。而《
说文解字》(徐铉本)小篆的写法是战国后的另一种变化形式,器身形弧线下的两条短画脱离弧线,后代隶楷没有这种形式。隶书作图13、14。楷书作皿,两侧的提耳下垂,和底器相连。“皿”字独体用例不多,主要出现在合体字中。从甲骨文字形来看,“皿”最初之义就是指碗、碟、盘、盆等之类的饮食器具。在古代皿是指代盘碟之类的饮食器具,后来词义的扩大,就泛指日常生活中盛装东西的器具。
《唐韵》武永切。《
集韵》《
韵会》《正韵》眉永切,并明上声。《
说文》饭食之器也。《增韵》:盘、盂之属。《左传·昭元年》:於文,皿虫为蛊。注:皿,器也。《孟子》:牲杀器皿。注:皿,所以覆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