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21日,江浦县解放,标志皖北全境解放。为了开展解放区反匪反霸斗争和经济恢复工作,决定将原豫皖苏解放区(含三、四、六分区)、江淮解放区(含五个分区)、皖西解放区(含四个分区)及原属河南省的永城县,江苏省的江浦、萧、砀山三县并置皖北行署区,驻合肥市,属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领合肥、蚌埠两市和肥西县及淮南煤矿特别区以及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安庆六专区。
1952年2月4日,原属皖北行署区的巢湖专区和原属皖南行署区的宣城专区撤销,并置芜湖专区;撤池州专区,入安庆专区。皖南、皖北行署领合肥、蚌埠、淮南、芜湖、安庆五市和阜阳、宿县、六安、滁县、安庆、芜湖、徽州七专区。
1952年4月12日,撤皖南、皖北行署,所领五市七专区改属
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