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书馆亦称“皇家馆”或“国家义学”。香港历史上最早的官立学校。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香港政府资助维多利亚城、香港仔和赤柱三所中文学塾,并成立教育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委员会原则上不干预传统性的中文课程和教授方法,但塾师每日早上得向学童诵读《祈祷文》,课程亦增加《圣经》等。
咸丰七年(1857),港督委任皇家书馆监督所(又称监督学院),在其管辖下,资助学塾便正式成为皇家书馆,须按《皇家书馆则例》办理。经费全部由政府支付。1862 年,中央书院(现名皇仁书院)正式成立后,所有皇家书馆即告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