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遗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
石门县皂市镇石家坪村,面积约7万平方米,是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的遗址。
历史沿革
1977、1981年,共进行了2次大规模的发掘,发掘面积约2600平方米。
2001年,进行了一次发掘。
2024年1月30日,入选湖南省第一批省级大遗址名单。
遗址特点
综述
皂市遗址属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遗址,面积约7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2米不等。遗址分布区的东、西两头包含有早期新石器遗存、商代青铜文化遗存、东周楚文化遗存三个时期的文化堆积,出土有陶器、石器及小型铜器。
遗迹
灰坑,三十二个,其中H1~H7、9、12、17、21、25、28为东周灰坑,H16可能是墓葬。H8、10、11、13、14、15、18、19、20、22、23、24、26、27、29、30、31、32、33等十九个灰坑为商代堆积。 H8、18、26与H23一样,均为三连坑。H23主要部分在T10,少部分在T9,压在第3层下,实为三个相连的灰坑。H23C全部在T10内,呈不规则圆形。坑口距地表深1.14米,直径约2.5米、深0.86米。坑底长1.35米、宽0.86米,东西呈缓坡状。坑内土质黑灰色,夹有木炭,遗物不多。H23C与H23B有狭窄通道相连。H23B在T10西南角,往南延伸到T9。清理部分略呈长方形,南北长2.7米,东西至探方边宽1.6米。坑口至地表深1.3米,斜坡状收缩,深0.7米,坑底长1.7米、宽1米。土质灰黑带砂性。坑内陶片较多,可辨器形有鬲、豆、碗、罐、壶、篡、釜(鼎)等,还有石镞、石球、砺石。H23A在T10东南角,部分向南伸入T9,少部分压在两探方东边隔梁下。开口距地表0.94米,长椭圆形,长径约2.8米,短径约1米,坑深1.06米。南北两壁较直,东西为平缓坡道收缩。坑内土质甚黑,多炭渣。出土陶片以粗泥黑陶为主,有少量黄陶。H23A、H23B、H23C均深入生土中,周围都有表面较平坦的生土台。
H8、18、26均在T19。H26与H18部分压在T19北边隔梁中,坑口均在第3层下,开口深度均在0.65~0.7米处。H18为圆形,直径约1.3米,与H26之间用大石块隔开。坑内有两层,上层颜色深灰,下层灰黄。底从东往西加深,呈缓坡状。H26与H8实为相连的一个大坑。H26最深达1.5米左右,底部近平。H8呈“8”字形中间以大石块分开,长3.6米,最宽处近2米,深约0.7米。H16与H8均为黑灰色土,含较多炭粒,土质疏松。H18、H26与H8的北半部有三十多块大石头,最大的长0.4米、宽0.24米,绝大部分放置在距地表深0.8~0.9米处,少量在1.2~1.5米处。H18内的石块最密集,含义不明。H18出土陶盆、石镞、铜镞等,H26和H8出土陶器、石器较多,有三件较完整的假腹豆,还有陶豆、带系小罐,石器有砺石、石饰件以及铜铁和铜渣。在第3层下,还发现几处似有意放置在一起的器物,三、五件不等,有可能是随葬器物,但不见人骨、葬具痕迹。
M1,在T4第3层下,墓口距现地表1.1米,深入生土层中。墓坑残长1.9米、宽1.8米、深0.43米。坑内出盆、罐、釜、甑各一件,皆残破。
M2,在T12第3层下,墓口距现地表深1.1米,长2.25米,宽1米,深0.7米,墓坑内为深灰褐色土,含有少量木炭、红烧土。出陶斝一件,基本完整。
M3,在T24第3层下,深入生土。墓口距现地表0.8米,平面呈梯形,窄端0.54米、宽端1.2米,长2.34米。坑壁较规整,底2.26米,宽端1.1米、窄边0.5米、深0.35米。填土为黑褐色,含木炭和红烧土块,近底处夹砂成分增多。出土物有陶豆、陶簋、陶杯各一件,陶缸二件,另有卵石五块,大小不一。
M4,在T28第3层下,墓口距现地表1.36米,长方形长1.72米,宽0.8米、深约0.24米。出陶簋二件,石网坠一件,另有大石头一块。
M5,在T27第3层中,墓坑不清,在距现表0.9米处发现陶器和陶片,并有白色骨痕迹。陶器有鬲、瓿、假腹豆各一件,釜、簋、碗各二件,石斧一件。
此外,有熔炉一座,位于T9第3层,距现地表深0.76米处。炉体长1.5米,宽0.8米左右,大体看出火道和炉瞠两部分。火道两壁墙体内层烧成焦结,底平,底部为含炭黑灰土,全长75厘米、宽约35厘米、残高40厘米,现似簸箕形。炉膛坍塌,可推定为椭圆形,炉膛底距现地表1.18米,与火道底基本上处同一水平面上。炉膛内出土陶大口缸残片多块。炉膛周围10平方米范围内,散布有七八块铜渣,最大一块面积达50平方厘米。炉体旁有大石块六块,似与操作有关。由此推测,是一座熔铜炉。
文物遗存
皂市遗址出土了大批石器,石斧、石锛、石镞、石核、石片、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等,以及大批陶器,即釜、罐、钵、盘、器座、支垫等,其陶器的制法、器形、纹饰均显示原始性。遗存中有大量的野猪、野牛、鹿等10多种动物骨骼,反映出狩猎在经济生活中有很大的成份。
研究价值
皂市遗址是澧阳平原向武陵山区过渡区域的一个代表性遗址。皂市遗址下层文化的年代为距今6800~7500年,早于“大溪文化”,被命名为“皂市下层文化”,这是在20世纪80年代长江中、下游区域探索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的又一重大突破。
保护措施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皂市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皂市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皂市张家回窝,南至渫水北岸,西至皂市阳泉公路,北至丫角山南脚。
建设控制地带
皂市遗址建设控制地带:东面、北面在重点保护范围线上各向外推出30米。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交通信息
自驾:自湖南省常德市
石门县人民政府开车前往皂市遗址,路程约21.5千米,用时约3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