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拉奇主义(Pelagianism)是因倡导人白拉奇(Pelagius, 约354-418) 而得名,它指第五世纪有关天主的恩宠和人的意志自由问题的
异端。白拉奇生于大不列颠,约400年开始在罗马传教,后经非洲到巴勒斯坦。他在罗马时因重视修德性,特别强调人的意志。他的学说因弟子伽肋斯纠(Caelestius)和儒利安(Julian of Eclanum, 约+454)而远播。
白拉奇多多少少受到斯多亚主义(Stoicism)的影响,他主张人的自由意志完美无疵,人凭此便能守好一切诫命而得救恩,不需“外来的”恩宠的帮助。由此推论出原祖父母的罪(所谓的因性原罪)是他们个人的事,不致流传给后代。既然人生而无原罪(果性原罪),婴孩洗礼便毫无用处,若婴孩夭折,即使未领洗可直接进天国;救恩并未给人类新生命,基督只用自己的表样来帮助人类;祈祷对他人的皈依无所裨益。这些思想无异否认了“预定”的奥秘,天主只充当人类救恩戏剧里的督察员而已。
411年,伽肋斯纠因拒绝收回否认原罪与婴孩洗礼的主张而遭迦太基(Carthage)主教的绝罚。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在其反驳白拉奇异端的论著中强调:人的自由意志甚为薄弱是原罪的后果所致,故人类不断需要天主的救恩,并强调恩宠(新约的恩宠)是内在的,是天主白白赏赐的,但义人藉恩宠之助所完成的善功,堪受赏报。热罗尼莫(Jerome, 约340-420)也著书极力驳斥白拉奇,所持的立场类似奥斯定,但热罗尼莫因文中辱骂的口吻以及断章取义的引证,削弱了反击的力量。416年在非洲的迦太基会议和Milevis会议中公然弃绝白拉奇和伽氏的学说;次年教宗依诺森一世(Innocent I, 401-417)批准此两会议并绝罚了白氏和伽氏(DS 219)。418年,教宗佐西穆(Zosimus, 417-418)本是同情此异说的,后来他看出此异说采用模棱两可的言词之危险性与伽氏的不服从,乃许可何诺里乌大帝(Honorius, 395-423)放逐此两主脑人物,同年迦太基会议再次谴责白氏的误谬(DS 222-230)。
此后,白拉奇派由儒利安主教所领导,他和奥斯定展开了论战。儒利安的思想比白氏和伽氏更偏激,如他说“藉着自由意志,人变为‘成人’;已被天主解放了”;其实儒氏主要的争论点是“原罪乃摩尼教异说的重现”。431年的厄弗所大公会议不但绝罚奈斯多利派(参 228),也绝罚了白拉奇主义(DS 267-268);此会议给后者致命一击,东西教会因而联手对付后者。
康德(I. Kant, 1724-1804)强调“人是他自己命运的唯一主人”,形式上宛如斯多亚主义的论调;斐希德(J.G. Fichte, 1762-1814)的哲学使基督宗教的恩宠观念和永生的观念都俗化了。
存在主义及
无神论受到同样思想的影响;但无神论却比白拉奇更远离基督信仰,因为至少白拉奇还相信神的存在。
人文主义间彼此的冲突,正显出人们对奥斯定与白拉奇主义间的争论始终感到兴趣。白拉奇迷于旧约,而未能了解神学上“恩宠”的真义,竟把恩宠看成人类行为的外在助力。事实上,他所拒绝的“内在恩宠”便是基督的恩宠;人为了善用自由需内在超性的帮助,正表示人之存在并不是一个自我满足的个体,而需与他人联合,与耶稣基督(救主)及天主圣三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