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崖洞长官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行省的土家族土司
白崖洞长官司,是元明清时期湖广行省的土家族土司,亦名“白崖峒长官司”、“白岩峒长官司”、“白岩洞长官司”。元时隶属于新添葛蛮安抚司,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改隶于永顺宣慰司。清代雍正七年(1729年)以其地置龙山县。由土家张氏世袭。
地理
乾隆《永顺县志》云:“白崖洞,今龙山县白岩里地”。
另外,永顺宣慰司下辖的施溶州,原名白崖洞。同治《永顺县志》载:“元史六国杰传云:初,黔中诸蛮酋既内附,复叛,又巴洞何世雄犯澧州,白崖洞田万顷、楠木洞孟再思犯辰州,朝廷曾讨降之,升白崖为施溶州,以万顷知州事。”
简史
先秦时为诸蛮地,秦代属黔中郡,汉代属武陵,唐为锦州,宋代为上溪州,元因之。张那律为洞民总管,明朝洪武三年归附。 顺治四年归顺清朝,雍正七年改置龙山县。
世系
白崖洞长官司由土著张氏世袭,长官姓名据乾隆《永顺县志·卷三·秩官志·赋土司世职》记载如下:
张那律。元时洞民总管。明洪武五年授长官司。
张海砂。非张那律之子。
张吉和。张海砂之子。
张麦依。张吉和之子。
张继忠。张麦依之子。
张世业。张继忠之子。
张大才。非张世业之子。
张四维。张大才长子。
张四教。张大才次子。顺治四年归顺清朝。
张应斗。张四教之子。
张宗略。张应斗之子。雍正五年承请纳土归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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