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公务活动安排。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的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要批示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八)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九)负责市长公开电话有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监督电话工作。
(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日常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响应、处置、保障、善后和演练工作机制;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大厅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金融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日常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办理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衔接安排,传达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
(二)综合一科。
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报告、汇报等各类文字材料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材料。
(三)综合二科。
接待到市政府机关办公楼的上访群众,调度事涉部门劝返、接待;负责市政府领导包保项目的协调、服务、跟踪、调度,协调解决落实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四)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文电的统一收发、分办、传批传阅工作;负责公文体例、格式、行文规则和部分公文内容的审核把关;负责领导同志机要文电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办公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系统的档案资料;负责市政府公文的传输;负责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印信管理。
(五)调研科。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信息科。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报送各类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日常政务信息;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搞好催办、落实和反馈;对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督查工作。
(八)建议提案工作科。
负责需市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催办、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日常联系;对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负责市长公开电话有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监督电话工作;建立市长公开电话网络;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处理电子邮件工作。
(十)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及办公室办公业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培训教育、行政监察等工作;承办室务综合及有关会务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白城市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白城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承担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负责调度检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应急值守科和应急预案保障科,同时也是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一)应急值守科。
承担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检查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用车的调度工作。
(二)应急预案保障科。
负责各级应急预案的分类管理和响应机制建设;负责相关信息调研和培训宣传的组织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交流与合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等工作。
白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承担管理市政府政务大厅的职责:
负责组织推动市直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负责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督促政务大厅各“窗口”和派驻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建设项目、政府招投标及其他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进入政务大厅的“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并负责交办、催办和督查;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
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设综合秘书科(党委办公室)、协调督查科、政务公开指导科,同时也是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
(一)综合秘书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政务大厅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文秘、人事、工资福利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作。
(二)协调督查科。
负责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其他业务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投诉并负责交办、催办和督查工作。
(三)政务公开指导科。
负责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
白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在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市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促进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牵头组织全市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三)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各种金融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四)协调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牵头、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工作;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加强证券期货机构和境内外上市公司的监管;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新设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工作;承担市政府出资的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六)负责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研究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集中打击金融诈骗具体工作。
(八)负责联系国家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及金融机构;负责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和域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协调、组织地方金融机构境外战略投资人的引进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综合科、金融科。
(一)综合科。
负责办公室日常政务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各类金融功能区建设;负责全市金融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措施;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金融科。
负责联系国家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及金融机构,并搞好协调服务;负责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全市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负责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和域外金融机构的引进;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现任领导
一级调研员:孙伟光
副主任:刘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