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登封市委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登发〔2010〕4号),设立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
(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金融证券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将市政府办公室原承担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入市科技和工业
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市政府办公室原承担的人民防空管理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
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领导的秘书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公函;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材料。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办事处对上三级文件和市委、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市的外事侨务、市政府法制工作;领导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九)负责市政府受理的各类公文的签收、登记、送批、分发、传阅、催办、办复及归档工作;指导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市政府印鉴管理。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和市长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供应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订、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十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五)拟定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政府机关法制机构建设。负责市政府决策涉法事项的事先审核、规范性文件管理;负责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开展行政执法考核和错案责任追究;解决行政执法争议;承办市政府处理(罚)案件;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职责;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赔偿(补偿)、复议和应诉案件,并指导政府系统开展该项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
(十六)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财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的秘书工作,起草市政府领导讲话材料,处理有关公函;审核市政府各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的各种文件材料;编写《政府工作通报》,组织安排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小型会议;做好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负责上传下达和明传电报的收发、送签、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后勤、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安全保卫、日常值班和来客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印鉴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登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三级文件、市政府文件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中需要落实事项的督办、查办;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及讲话中需要落实事项的督办、查办;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联系,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登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重大涉外事项;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解决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政策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拟定我市外事侨务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方针,受理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事项,并对其使用过程实施监督;做好外事侨务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五)信息科
围绕上级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发、传递、反馈,开展中心工作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健全政务信息网络,对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保证政务信息的有效传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受理的各类公文的签收、登记、送批、分发、传阅、催办、办复、归档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自制公文的登记、送签、印发、送达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自制各类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协助做好办公室其他工作。
(七)调研科
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服务;协助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性调查研究和考察活动;根据领导部署,承担和参与市政府的政策性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和重要文章的起草任务;按照领导要求参与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根据改革和建设的需要,收集、整理、储存、选编各级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研究成果等,及时给市政府领导提供参考,为市政府建立决策参照体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调研力量,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撰写、编写阐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文章、著作、参考资料等;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全市的具体落实措施,做好国家计划与区域计划相衔接的政策咨询工作;研究全市各个经济社会事业部门相互协调发展的有效调控机制及其运转操作的具体办法;对全市的产业政策提出具体建议,接受市政府组成部门和企业对经济发展、经营管理的咨询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及时调整提出意见与建议。
(八)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长电话室)
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题预案;受市长委托,负责受理全市各乡(镇)区、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广大市民及外地游客、市外群众通过市长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实施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监督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各乡(镇)区、办事处和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受市政府领导委托协调解决有关矛盾;负责我市政务信息及市政府有关文件在市政府网站的发布工作;负责市长电话工作网络的建设及检查、协调、指导工作。
(九)金融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联系驻登金融监管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稳定工作。
人员编制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41名(含单列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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