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物证
办案术语
所谓痕迹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表结构,物体增减、位置变动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痕迹。其属性是以其表面结构变化或形态改变而反应出的具体特征。其实,痕迹物证是为区分与文件物证、人身物证和物品物证等而出现的名词。
种类
痕迹物证从宏观结构上可分为立体痕迹物证和平面痕迹物证,从造痕体不同可以分为人体痕迹物证(手印、足迹、唇纹、耳廓痕迹和牙齿痕迹等)、器械痕迹物证(工具痕迹、枪弹痕迹、车辆痕迹、纺织品痕迹和开破锁痕迹等)、动物痕迹。
形成因素
由于各种痕迹物证的形态结构不同、形成痕迹物证的条件的不同,因而形成痕迹物证的因素也有区别。但是,主要是有造痕体、承痕体、作用力三个因素(平面痕迹还有中介质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
意义
1.提供有关犯罪事实的信息;
2.提供作案方式的信息;
3.提供某人与犯罪现场之间联系的信息;
4.提供犯罪分子个人情况的信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7-23 08:09
目录
概述
种类
形成因素
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