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重庆
重庆市委市政府为改善重庆交通作出的决策
“畅通重庆”是重庆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作出的的一项重要决策。建设“畅通重庆”的总体目标,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陆运、水运、空运并举,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重,加快西部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形成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交通格局,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全国交通最畅通的城市之一。
简介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交通集散功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宜居重庆”建设,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实施畅通工程、建设“畅通重庆”的决定。
2008年11月19日,重庆市召开“畅通重庆”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畅通重庆”建设,提出要以解决主城拥堵为重点,以构建骨干交通网络为基础,陆运、水运、空运并举,规划、建设、管理并重,努力把重庆建设成全国交通最畅通的城市之一。
意义
新的历史时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重庆肩负着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光荣使命。
如今,重庆市各类生产要素集散需求空前增大,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主城区交通拥堵日益严重,主城以外区县(自治县)对外交通联系的需求急迫。
如不迅速解决这些问题,将影响既定目标的实现。建设“畅通重庆”,既是提高城市营运效率的迫切需要,又是城市节能环保的重要内容,也是营造良好商务环境、展示重庆新形象的必要举措。
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畅通重庆”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作用,将“畅通重庆”建设作为全市的“标志工程”、“民心工程”,着力改善重庆与外部的时空格局,迅速搭建资源要素快速集散的基础平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畅通安全出行的热切期盼,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基础
畅通,是现代城市和开放系统的基本属性。车畅其道、货畅其流、人畅其行,有利于各种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有利于体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中的人文关怀。直辖以来,我市着力破解交通瓶颈制约,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全面提速,建成了“一环七射”高速公路网、“五干线二支线”铁路网、“一干两支”高等级航道和“一大二小”机场格局,主城区快速路网和轨道交通建设扎实推进,为生产要素集散、城市形象提升、方便市民出行奠定了基础。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带来的一系列新矛盾新课题。在新的历史阶段,畅通重庆是全面加强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基本内容之一,是以畅通促进重庆城市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工程。
总体目标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高速公路网建设
加快外环、万云、水武、彭武、彭黔、石忠等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到2012年,基本建成“二环八射”高速公路网,通车里程达到2100公里,实现除城口县以外的39个区县(自治县)通高速公路。加快“三环两射四出口”前期工作,在2012年前新开工1000公里高速公路。
铁路网建设
加快我市境内的襄渝二线、宜万铁路和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项目建设,开工兰渝铁路渝遂铁路二线、渝怀铁路二线、渝利铁路、渝黔铁路新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确保到2012年,基本建成“一枢纽七干线二支线”铁路交通网,形成1500公里运营里程,复线率达25%,电气化率达100%。依托既有铁路和在建铁路,推进主城与城郊结合部铁路公交化,力争到2012年,建成主城环线一期(菜园坝——江津小南海)、市郊三射线一期(主城——合川)、四射线(主城——长寿——涪陵)和六射线(小南海——江津),铁路公交化运营里程达到211.9公里。
航道建设
提高航道通行能力,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1400公里;集装箱吞吐能力达500万标箱,实际吞吐量达200万标箱,到2012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的航运中心。
航空设施建设
建成投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黔江舟白机场,开工建设巫山机场。到2012年,旅客年吞吐量达到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45万吨。
建设附属设施
加快快速路网、跨江桥梁和穿山隧道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主城跨越两江与穿越两山的交通瓶颈问题,增强主城16个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改善主城路网结构,加大老城区支次道和背街小巷改造力度,渠化改造一批重要道路平交口,提高通行能力。完善人行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确保到2012年,主城区快速路网通车里程达492.66公里,路网密度和人均道路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家A类一等畅通城市水平,基本消除周期性堵点。
建设交通网
建设轨道一号线(大学城——朝天门)、三号线(二塘——江北机场)、六号线(上新街——礼嘉),确保到2012年,实现轨道通车里程116公里。开展轨道二、三、六号线延伸的前期工作,在2012年前开工轨道二号线延伸线(新山村——鱼洞)、三号线延伸线(二塘——鱼洞)、六号线延伸线(礼嘉——北碚、上新街——茶园),基本形成轨道交通骨架。
建设换乘枢纽
推进主城60个公交站场建设。确保到2012年,公交站场面积达148万平方米,公交车辆进场率达60%以上,解决公交车辆占道停车等突出问题。加快对外交通与市内公交换乘枢纽、长途公路客运与市内公交换乘枢纽、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换乘枢纽等三类换乘枢纽建设,提高公交换乘能力和效率。
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加强公交服务管理
加快推进主城区公交体制改革,在“公司化、公交化”改革的基础上整合重组。合理配置公交运力,优化调整主城区公交线网,降低线路重复率,提高线网覆盖率,增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接驳,促进公交线路向外分流。建立科学的调度机制,不断提高公交客运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车行时速和准点率。发展适应小区道路的小型、短途公交。建立合理的出租车投控机制,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合理布局加油站、加气站,保障油、气供应。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出租车服务水平。
加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
以实施秩序规范工程、设施规范工程、生命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道路畅行工程、宣传教育工程、公交优化工程等“七大工程”为载体,推进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加快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建设,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交叉口红绿灯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视频监测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等交通管理设施,扩大交通信息采集设施覆盖面。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城市道路、机动车保有量、居民出行量等情况的分析研究。采用单向、微循环等模式,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减少交通冲突点,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推行轻微损失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制度,提高交通事故快处率。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索赔中心和事故、故障快速搬移队伍,实现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常态化,突出整治重点,开展集中攻坚,坚决查处赖站、横穿公路、违法驾车、酒后驾车等行为。加强对商业中心区交通组织方式的研究,挖掘潜力,优化管理,提高道路资源的过载能力。
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加强停车场规划管理,认真落实公共停车位数量,加大对违法挪用公共停车楼(场)行为的查处力度。适度从紧对临时占道停车的审批,严格禁止在主干道上设置占道停车位。改革停车收费制度,建立分时段停车差别收费制度,减缓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建立地面停车与地下停车收费差别制度,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研究中心商业区停车收费办法,合理调控进入中心商业区的车辆数量。加强对配建停车资源与车辆数量增长关系的研究,适时推出财政专项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功能利用方案。
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
加强对城市道路、人行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大对桥梁、隧道和高边坡等安全设施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期安全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地下管网拆迁、建设,严格道路占道开挖管理,科学安排占道开挖时序和临时交通组织方案,严控占道时限和占道范围,对违规占道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加强安全文明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和文明交通知识普及活动。要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播发交通信息和安全常识。电视频道要开办“交通陋习评论”、“违章行为曝光”栏目,谴责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市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培养良好习惯,使文明出行渐成风气,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秩序整治两个办公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委、市交委等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畅通重庆”硬件建设,制订《畅通重庆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市政委、市交委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制订《畅通重庆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和《畅通重庆道路交通综合管理五年工作计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考核验收软环境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畅通重庆”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确保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畅通重庆”的专项投入,市财政税收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畅通重庆”建设。加大对市级投融资单位的政策扶持,不断增强投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市级投融资单位在“畅通重庆”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对按照“市、区县(自治县)共建”模式建设的项目,市级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区县(自治县)负责征地拆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筹集社会资本,有序引导其参与“畅通重庆”建设。
强化政策支持
“畅通重庆”建设项目全部列入市重点工程,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对“畅通重庆”建设项目,优先保证年度拆迁指标,优先保证土地供应指标,优惠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有关部门要支持“畅通重庆”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为“畅通重庆”建设保驾护航。
强化工作创新
突出“畅通重庆”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优先地位,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科学管理,协调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关键性技术研究和攻关,为“畅通重庆”硬件、软件建设提供技术和方案支持。建立“畅通重庆”建设动态调节机制,结合城乡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措施、方法。
强化监督考核
从2008年开始,将“畅通重庆”纳入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建委、市公安局,加强对“畅通重庆”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将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落实责任,量化标准,督查到位,确保落到实处。
打造“4小时重庆,8小时周边,半小时主城”。会议提出“畅通重庆”建设目标:建成大西南综合交通枢纽,到2012年实现高速公路市内4小时通达,周边省会城市8小时通达;2015年实现铁路周边省会城市4小时通达,长三角、珠三角、东南亚8小时通达;长江黄金水道成为西部内陆出海主通道;江北机场成为国际性空港。建成“半小时主城”,到2012年,主城核心区(内环高速以内)任意两点间的平均通行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主城拓展区(绕城高速与内环高速围合区域)任意一点到核心区的平均通行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实现交通管理“为民、畅通、安全、文明”目标,按照国家交通管理的有关规范,到2012年,主城区全面达到大城市一等管理水平,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达到二等管理水平,其余各区县(自治县)达到三等管理水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0 20:48
目录
概述
简介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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