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导演”。各类电视节目艺术创作的总负责人。在电视剧等摄制组中,他的任务是将文学本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转换成“视听语言”,并以电视剧或其它电视节目的形式搬上屏幕,展现在观众面前,其工作内容,首先是体现在“导演阐述”中的整体构思,这集中体现了导演本人在艺术创作上的美学倾向和个人风格,通讯对各专业部门的具体要求。导演要组织内各专业的创作人员,进行整体协调的创作工作。
他既要有总的艺术界定,又要充分调动各专业创作人员的发挥各自独特艺术效益的组织能力。导演不仅是艺术创作的“头儿”,他还是全组生活的轴心。一剧成败在于导演的专业水准。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本人的吸引力,或称为组织调动创作人员生产积极性的领导水平。
导演在接到文学本后,首先与制片主任一起筹建摄制组,筹备开拍前的各类工作。其中包括选定主创人员,选演员,组织全组创作人同体验生活,研究各种资料,统一创作意图,分镜头,作出拍摄预算,采外景等。开拍后,主要是指导演员创作、掌握表演分寸,统筹各专业在创作上协调性等。“停机”后,与剪辑一同剪出全部画面,并与录音师携手完成全片的声音创作、声画结构等任务,直至混合录音,全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