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审计简称“EDP系统审计”或“EDPS审计”。对已经实现数据处理电算化或会计电算化单位所进行的审计。一般说来,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取决于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可靠性,输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系统硬件功能的可靠性,电子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文件的正确性、可靠性等因素。
因此,EDP系统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1) EDP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测试和评价。即在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核实和测试的基础上,评价其对保证系统输出正确结果的可靠性。(2) 系统硬件设备功能的审查。即对系统所采用的各种硬件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审查其对保证数据得到正确处理的可靠程度。(3) 输入数据的审查。即对送交计算机处理的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抽查的规模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可靠性而定。(4) 电子计算机程序审计。即对计算机程序的处理逻辑和控制方法进行审查和测试。(5) 电子计算机文件审计。即对计算机数据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其安全控制功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查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