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债权管理模式,提高
国债发行效率,方便
国债投资者,在借鉴
凭证式国债方便、灵活的优点基础之上,财政部参照国际经验,于2006年6月20日起,首批代销试点电子式储蓄国债的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先后开始接受开户申请,并于2006年7月首次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简称为储蓄国债),投资者又多了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
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机构投资者不能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以100元为赎买单位,并按单期国债设个人国债账户最低、最高购买限制额,以区别于居民储蓄。电子式储蓄国债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到期后,承办银行自动将投资者应收本金和利息转入其
资金账户。
储蓄国债(电子式)
提前兑取时要收取手续费,而且利率也会相应的降低。所以若未持有到期,收益会大打折扣。但如持有到期,持有人会得到很可观的收益。
储蓄国债(电子式)相较
凭证式国债来说在便捷性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从2013年第一、二期开始可以在工行、建行、交行的网上银行购买。
储蓄国债(电子式)可谓一支无风险
债券,只是在您
提前兑取时会有一些损失,但这损失都是在您购买前已经规定好的,您完全可以预知。
财政决定从8月10日起发行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的储蓄式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在最大发行总额的300亿元中,3年期210亿元,票面年利率4.76%;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5.32%。发行期为8月10日至8月19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
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等38家2012年至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公告提醒,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可通过财政部网站“政府债券管理”专题栏发行公告中查询)网点柜台和部分成员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个人投资者购买电子式储蓄国债,首先需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网点柜台、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按有关要求开立个人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发售期内,前往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任一网点柜台购买,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