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总量
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电信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各类电信服务的总数量
电信业务总量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电信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各类电信服务的总数量。
计算方法
1、计算方法:电信业务总量是以各类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业务的货币
量加总求得(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按业务收入直接相加)。其计算公式:
电信业务总量=∑(各类电信业务量×不变单价)+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
2、注意事项:计算业务总量时,以时期表示的业务量,如电话通话量、电话信息服务量、互联网使用
量等,按报告期内累计数计算。以时点数表示的业务量,如电话用户、无线寻呼用户、数据用户等,采
用报告期内序时平均数计算。
序时平均数即报告期内日平均数,用报告期内各日业务量之和除以报告期内总天数求得。为简化计算,
月平均数可采用期初和期末时点数相加除以2求得。月、季、年平均数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数=(上月末到达数+本月末到达数)/2
季平均数=报告期内三个月的平均数之和/3
年平均数=年内十二个月的平均数之和/12或四个季度的平均数之和/4
业务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31]16960亿元,比上年增长27.8%。按2020年价格计算。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2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17498亿元,比上年增长21.3%。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8 11:36
目录
概述
计算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