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期限指纳税人按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的期限。它通常与缴库期限合在一起,统称“报缴期限”。我国现行各税税法中,除规定纳税期限外,一般都同时规定报缴期限。
不同的纳税人,甚至不同的
税种,纳税期限和申报的时间都不一样。一般来说,税务机关都会明确告诉纳税人申报期限。比如,大型
企业可能10天就要申报一次,房产税只需要半年申报一次。不过,绝大多数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按月
申报,为每月1日到15日。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申报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期内连续3日以上是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申报期限:是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或应解缴税款的期限。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4条
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所扣的税款,应当于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103条规定:“
企业缴纳税款期限和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天是
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