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种外币存款
具有法人地位的居民和非居民以外币存入中国银行的存款
甲种外币存款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居民和非居民以外币存入中国银行的存款。此类存款的对象主要有: 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地区的中外企业、团体; 在中国境内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其他经存款银行同意的存款者。存款种类,有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种。前者为记名式存单,整存整取。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等值的外汇。后者分存折户和往来户 (支票户) 两种。可随时凭存折和支款凭条取款。境外客户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支票时,需经存款银行同意,但不计息。起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等值外汇。存款的使用范围包括: 将存款汇往中国各地或汇往境外; 按公布的当日牌价兑换人民币; 转入在存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外汇账户; 存款单位所属人员有离境的需要,银行可酌情售给外钞; 购买旅行支票在国内外使用。
简介
在我国,可以开立甲种外币存款账户的法人机构包括:
(1)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
(2)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中外企业、团体。
(3)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4)中国境内我国各级机关、团体、学校、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
(5)其他经存款银行同意者。
详细内容
甲种外币存款的适用对象
上述的各种法人机构,其下列各项外汇收入均可存入甲种外币存款账户
(1)由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携入或寄入的外汇。对于远期外汇票据,应等到期托收完毕后方可入账。
(2)外商投资企业所有的外汇资金。
(3)中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自留外汇。
(4)其他经存款银行同意存人的外汇。
甲种外币存款的种类
甲种外币存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1)活期存款
甲类外币存款的活期账户可以分为存折户(即储蓄存款)和往来户(即活期存款)。前者凭存折办理存、提款业务,后者使用支票办理取款业务。对往来户一般每月底寄送账单,以便存户核对。不论是存折户还是往来户,起存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的等值外汇,二种账户未经允许均不能透支。
(2)定期存款
我国外币定期存款的期限分7天通知存款,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6档。存款以存单方式发行,起存金额不应低于人民币10000元等值的外汇。
甲种外币存款的使用范围
(1)可以将存款汇往中国各地或汇往境外。
(2)可以按当日的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
(3)可转入在存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外汇账户。
(4)根据存款单位所属人员的离境需要,经银行同意,可以酌情售给外汇。
(5)可购买旅行支票在国内外使用。
甲种外币存款的开户
凡欲开立甲种外币存款账户的机构,均须向开户银行提交下述文件:
(1)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及国际组织机构,应提供该机构申请开户的公函。
(2)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我国工商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当局的注册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4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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