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桥
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甲子桥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朐阳街道老东门外,嘉庆九年(1804)由海州直隶州知州唐仲冕所建。
文物历史
嘉庆九年(1804),海州直隶州知州唐仲冕在州城东门外浚河,以利河运。在河上建桥以便交通。因这一年为甲子年,故称河为“甲子河”,桥也相应命名为“甲子桥”,并在桥畔立甲子桥碑,碑上文字由知州唐仲冕亲书。另立“新开海州甲子河碑”于桥北的三元宫内,今已不存。
1993年,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价值
甲子桥对研究清代海州的水利、交通、贸易等方面的历史都有很重要的价值。
参考资料
甲子桥.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2-11-16 16:52
目录
概述
文物历史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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