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基金是指准备生小孩的小两口为了生养宝宝而进行的经济和知识储备。经济上主要有宝宝成长所需要的奶粉钱、穿着打扮费用等,更为重要的是宝宝的教育投入费用项目。当然,还有妈妈的身体养护费用。
历史沿革
1987年针对女工歧视及生育价值得不到社会承认补偿等问题,南通市妇联向人大提出议案,引起了社会重视,在南通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88年7月29南通市政府颁布了《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女职工生育补偿问题,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公司交纳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给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一种。缴纳的比例为:工资的0.8%。职工个人不缴纳。
使用条件
生育基金的使用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按照不同的地区规定,使用生育基金的条件是:怀孕之前的**个月,在需要使用生育基金的所在地连续缴纳生育基金。否则不能使用。
男女职工的生育基金报销比例不同。
女职工在满足生育基金使用条件后,根据地区规定,能够报销产检费用的上限来报销相关费用。如女职工不满足条件或失业,则在可在男职工的单位报销相关费用上限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