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之权
词语
生杀之权,汉语成语,拼音shēng shā zhī quán,意思为掌握别人死活的权力。出自《汉纪·哀帝纪上》。
成语出处
汉·荀悦《汉纪·哀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
成语用法
作主语、宾语;形容权力很大。
示例
明·刘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
参考资料
生杀之权.在线汉语字典.
生杀之权.汉辞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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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出处
成语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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