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是将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一种扶贫工作模式。通过实施重大
生态工程建设、加大
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等,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以达到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扶贫模式,最终实现脱贫攻坚与
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务院扶贫办2018年1月18日印发《
生态扶贫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
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
生态保护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组建1.2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其中造林合作社(队)1万个、草牧业合作社2000个),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其中生态护林员30万个、草原管护员10万个);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1500万贫困人口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