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平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支点和实现方式。生态公平涉及到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解决。
基本介绍
生态公平是
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支点和实现方式。生态公平涉及到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解决。维护生态公平需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作保证,同时还要建立具有普世意义的生态公平价值观。
提出
公平是一个社会性评价概念。它是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对自己的投入和产出平衡所作出的一个主观评价。社会公平的标准来自于主体间的比较,有人工作投入多,却回报少,有人工作投入并不多,却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高回报,于是便产生了社会不公的现象。生态文明主要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讲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长,但人与自然的背后体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无所谓公平关系。尽管人如果过多野蛮地征服自然,可能会得到自然的报复,但因为自然不具有主体自觉比较的特征,它不可能评测人与自然的交往尺度是否公平。生态公平实际上是对不同主体在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损益程度的评测。也就是说,在自然面前,有的人利用自然资源获益多、付出保护自然的投入较少,相反有的人并没有在自然资源中较多获益,却要承受超出其能力的负担。于是,便产生了生态公平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生态公平就是人类在利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主体对于自然的开发和补偿应是对等的,谁在资源共享上获益多,谁对自然资源保护责任也更大。在现实中,我们所以提出生态公平问题,就是因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现象,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利用与补偿的错位。随着工业文明进程的加速推进,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所创造的物质产品也日趋丰富,但必须指出的是,人类由于过多陶醉于工业文明的辉煌之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自觉或不自觉给生态平衡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导致了环境的污染。据估算,环境污染每年大约造成2.5万名加拿大居民死亡,带来2.4个新的癌症病例,以及2500个发育严重不足的新生儿。这对自然环境较好的加拿大都尚且如此,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更加严重了。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其原因就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一部分企业和部门利用自然资源,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和利益,但带来的环境污染却是普遍的,而更多的人,却因为它们而要在普遍性的环境污染中承受代价,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从根本上来说,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利用是有成本代价的。
二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利用自然上的不公平。应当承认,导致生态恶化的最主要因素,是人们对蓬勃兴起的工业文明不加限制,对人的欲望不加限制,结果导致自然对人的报复。当然,面对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我们不可能回到传统的天人合一的状态,不可能完全放弃人类改造自然的进程。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明确不同的发展主体,由于改造自然的水平和能力不同,由于在利用改造自然中的获益不同,其所承担的责任也应区别对待。据统计,“发达国家人口只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4,但它们的资源和能源消耗竟占世界总量的3/4,其中美国为世界之最,人均石油、煤炭、粮食消费分别是非洲人的1000倍、500倍和8倍。有人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在全球维持一个像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将需要5个地球的资源”。[2]然而,在现实中,发达国家过多指责发展中国家对自然的破坏,过多要求发展中国家对自然环境的补偿,却没有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获益作出过准确的比较,也没有将发达国家要大幅度提高对自然资源的补偿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以此来改变人与自然日益紧张的状况。
三是人们对生态公平的理念尚没有完全建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经济和政治的领域公平问题特别关注。特别是市场条件下,人们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扩大,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更使得人们对经济公平有着更高的希望和诉求。相比较来说,环境公平是一个新的更加复杂的问题,尽管环境问题已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但人们大部分还停留在一般性的议论中,还没有对环境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作出更加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发展生产力,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一些人还并没有把环境公平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发展指标,甚至以为只要经济上去了,环境公平可以作出一些牺牲。环境公平的复杂性还表现在评测指标的复杂性,相比较来说,收入分配的不公比较直接,普通百姓身在其中,非常敏感,但环境的公平却波及到不同的主体,而且涉及面也非常广泛,普通群众难以把握环境公平的责任和义务。
地位和作用
2.生态公平是构建生态文明的主要任务。构建生态文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主要任务有:
一是构建文明的生活方式。生态文明是当代人进步的生活方式的重要体现,生活方式体现着人对生活的态度,生活方式是由一定的价值观所决定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不加节制地掘取稀缺性资源,以满足自己的感官需求;随意地破坏自然环境,不尊重自然,将自然当作用之不竭的生活仓库。要真正解决这些不良的生活方式问题,我们需要构建一个以生态公平为基础的新生态价值观,并将这种价值观渗透到人们的生活方式中。社会正义和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环境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成为构建生态文明的制度伦理基础。
二是解决污染问题。我们讲解决污染问题的关键,是分清不同的主体在与自然打交道过程中损益度的界定。只有建立环境公平的制约机制,才能够有效地遏制生态污染的蔓延;
三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构建不是要无端地压制人的需求,也不是要求回到原初的天人合一状态,而是要在均衡人与自然的能量交换中,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要完成这一历史性任务,还需要我们构建生态公平机制。只有在这种公平的机制和框架中,人才能够意识到人在自然面前,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等等。也就是说生态公平的构建,将进一步激发人们认识自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进一步激发人们爱护保护自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们面对自然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将会大大增强。
3.生态公平是构建生态文明的重要目标。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科学发展观提出要以人为本,也就是进一步强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概念,它是有许多元素作支撑的。社会公平作为人本质要求,就构成了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人不同于动物,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社会交往中,人付出与获得能否成正比,人是否能在社会利益的冲突中获得满足,这都取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社会公平已经构成了人的本质诉求,维护人的独立尊严,使每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上得到公平的对待,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也是现代人内在的文化心理需求,更是个人追求独立尊严的重要体现。从历史上来看,人们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的理想境界,不惜献出生命,大同世界一直是中国人的理想社会的表达,在现实社会中,公平概念表现着多方面的内容。人们要追求经济公平,以激发劳动创造的动力;人们要追求政治公平,以体现现代人民主参与监督的政治权益;人们要追求文化公平,以证明个体存在发展的尊严;人们要追求生态公平,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只有将生态公平与经济、政治、文化公平一起纳入到人的全面发展的系统中,才能真正奠定人对公平全面诉求的基础,才能真正赋予公平与时俱进的新内容。
本质
生态公平的本质是人与自然交往过程中所体现的社会性比较,它表达着人利用自然并在自然资源中获利时所承担的基本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构建生态公平就是维护人的生命权。1982年,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的华伦县(WarrenCounty,NorthCarolina)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反对在当地兴建一个有毒垃圾掩埋设施,认为这一设施的兴建将会严重损害人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公众有权制止这种不当行为。这次抗议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响应,最终成为一场全国范围的抗议活动,许多民众和知名人士都参与进来,强烈要求维护生态公平的权利。面对公众如此关注生态环境,如此关注生态公平,美国政府的政策也开始介入,并就如何保护环境、构建生态文明的政策体系作出了新的部署。
构建原则
一是规定人人都有生态公平的权利和义务。生态公平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公平问题,因为每一个生活在世界上的个体,都要与自然打交道,都存在着一个利用和补偿自然的问题,因此,建立人人有责的生态公平机制,是生态公平的首要之义。对于生态公平的主体,从横向来说,是指生活在地球上的所有人群,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等等。这种抽象概括就喻示着生态公平的制度要求是针对所有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在生态公平制度架构中拥有特权。从纵向来说,当代人在享用着自然的恩赐,但有同等的责任保护自然,不能因为现实的需要而提前透支下一代人的生态权利。所谓自然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就是指每一代人在生态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需要强化法律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要从人类永续发展的角度来规划生态公平的历史要求。
二是构建生态公平的普适性制度。生态公平是针对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的,生态公平涉及到不同制度和不同发达程度的各个国家和民族。从大生态的意义上来说,人类社会是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都必须跳出自身利益,维护人的整体利益,从人与自然的整体长远利益出发,来提出和实施世界性的生态公平规则。在这个问题上应当实行统一、差别、合作的制度规则。所谓统一,就是建立生态公平的统一性规则,任何国家和地区不能拒绝生态公平的统一要求,应当坚持国际公约的主导性要求,努力按照《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生态多样性公约》等基本法律文件,共同维护生态公平。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旗帜鲜明地承担着生态公平的国际义务,制定并公布了《
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承诺单位
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到2010年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森林覆盖率由18.2%提高到20%左右。所谓区别就是在生态公平问题上不能提出绝对公平的原则,因为不同国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获益不同,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也应有差别,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他们在工业文明进程中,通过利用自然资源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文明成果,同时也给地球带来了许多污染,他们理应在生态公平中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多的责任。所谓合作,是指生态公平对于国际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而言,要从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相互协调,相互帮助,共同应对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
三是实行立体补偿机制。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由于人的实践方式和效能的不同,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从不同的实践行为的差别和效能出发,来制定
生态补偿机制,这是构建生态公平的基础性工作。这包括从国家层面而言,应构建生态公平的产业补偿和地区补偿机制,不同的产业对自然的利用、保持及获益程度是不同的。国家要维护产业的平衡,就需要产能高的二、三产业向第一产业补偿,加工产品的获益向
资源性产品的支付转移。还有对于经济相对落后但生态环境不能受影响的特定地区,国家也应加大支付力度,补偿他们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而造成的利益流失。从企业层面上来说,要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限制这些企业的排污量,促使他们真正在节能减排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从个人层面来说,一些使用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消费品,应承担起必要的补偿责任,如高排量的汽车、空调等,也应为可能导致的生态恶化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