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消费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弗朗科·莫迪利安尼提出。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认为,人们在较长时间范围内计划他们的生活消费开支,以达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消费的最佳配置。人们第一阶段参加工作,第二阶段纯消费而无收入,用第一阶段的储蓄来弥补第二阶段的消费。这样,
个人可支配收入和财富的
边际消费倾向便取决于该消费者的年龄。它表明当收入相对于一生平均收入高(低)时,储蓄是高(低)的;它同时指出
总储蓄取决于
经济增长率及人口的年龄分布变量。
假定一个人20岁开始工作,60岁退休,预期寿命80岁。这样,这个人的工作时期TW = 60-20 = 40年,生活年数NL = 80-20=60年,人生前20年受父母抚养的时期不算入生活年数中;如果每年工作收入yW = 24 000元,则终生收入yH = 24 000×40 = 960 000(元)。一生安稳生活的心理与追求,使得人们在60年的生活年数中有计划地、均匀地消费终生收入960 000元,则每年的消费额
以上例子表明,该人在生活年数(60年)内每年消费年工作收入yW(24 000元)的2/3,2/3正好也是其工作时期TW(40年)占生活年数NL(60年)的比例;另外1/3的年工作收入yW用于储蓄,年储蓄额等于1/3yW =1/3·24 000 = 8 000(元),40年的工作时期累计的储蓄额达到8 000×40 = 320 000(元),320 000元储蓄用于退休后的20年的消费,按照工作时期年消费16 000元计,320 000元储蓄可以使用20年,在预期生命结束时正好花完。
以上例子暗含一些假定,比如工作时期的年收入保持不变、人生前20年没有积累、年储蓄没有利息、不给后代留遗产、人的一生不经历大的社会动荡等等。即使加进更符合现实的因素比如储蓄有利息、给后代留遗产等,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也是成立的。
c仍然为年消费额,βw为财富的
消费倾向即每年消费的财富的比例,Wr为实际财富,βyw为工作收入的消费倾向即每年消费的工作收入的比例,yW为年工作收入。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还得出另外一个结论:整个社会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比例会影响
总消费与
总储蓄。比如,社会中的年轻人与老年人所占比例大,则社会的消费倾向就较高、
储蓄倾向就较低;
中年人比例大,则社会的储蓄倾向较高、消费倾向较低。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也分析了其他一些影响消费与储蓄的因素,比如高
遗产税率会促使人们减少欲留给后代的遗产从而增加消费,而低的遗产税率则对人们的储蓄产生激励、对消费产生抑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会使储蓄减少,等等。
显然,生命周期消费理论与
凯恩斯的
消费理论是有一定相同点,但也有一定差距。生命周期消费理论强调或注重长时期甚至是一生的
生活消费,人们对自己一生的消费作出计划,以达到整个生命周期的最大满足;凯恩斯的消费理论则把一定时期的消费与该时期的
可支配收入联系起来,是短期分析。
缺陷:由于
流动性约束(流动性约束是指
经济活动主体(企业与居民)因其货币与
资金量不足,且难以从外部(如银行)得到,从而难以实现其预想的消费和投资量),人们往往难以实现一生中有计划地均匀消费,所以,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跟其他
消费理论一样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