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建设是“
非生产性建设” 的对称。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 工业建设。指工矿企业建设项目中的生产车间、矿井、构筑物的建造,生产用机械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2)建筑业建设。指施工单位和勘探设计单位各项生产用工程建设。如办公室、仓库以及施工和勘探设计用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等。(3) 农林、水利、气象建设。指有关农、林、水利、气象各项事业的生产用工程建设。如农场、牧场、水库、气象台、站的建设工程,以及办公用房、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等。此外属于非流通性建设的运输邮电、商业和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建设也列为生产性建设。在我国,生产性建设与非生产性建设原则上是按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的直接用途来划分的。如新建一个工厂,其中生产车间、办公室、其他生产用建筑物以及生产用机械设备的购置和安装等,均为生产性建设; 而职工宿舍、托儿所、职工子弟学校的建设等均为非生产性建设。生产性建设能够直接增加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能力,提高固定资产的技术水平,改变产业结构,也是进行非生产性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在安排基本建设投资时,必须正确处理好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建设的比例关系。
(3)建筑业建设。包括
建筑施工企业和自营施工单位的建筑生产和施工用建筑物的建设和设备购置等。